霍风华微微弯腰把手伸向沈灵韵,凭他骑马的技术,不用下马先把沈灵韵搀扶上马背。
沈灵韵对霍风华很信任,对方让她伸手,她就把手放进霍风华的手心,一只脚也跨上马镫,霍风华轻轻一用力,沈灵韵就上了马。
坐在高大的马背上,前靠着霍风华宽大的后背,沈灵韵激动得有种睥睨天下之感。
“抱紧。”
霍风华叮嘱沈灵韵。
“嗯。”
沈灵韵用力点头,一双手紧紧抱住霍风华的腰。
“风大,脸埋在我的背上避风。”霍风华催动阿黑跑起来前,叮嘱沈灵韵。
“知道了。”
沈灵韵把脸贴在霍风华的后背,透过薄薄的布料,她不仅感受到了来自霍风华肌肤的温度,还能感觉到衣服下肌肉的纹理。
这让沈灵韵的脸微微发烫。
“驾——”
霍风华一手抖动缰绳,一手护住腰上的手,阿黑如利箭一样奔向旷阔的大地。
起跑的速度非常快,要不是沈灵韵的脸正紧贴在霍风华的背上,说不定能灌一肚子风。
“华哥,等等我呀!”
齐文赋与罗容良此时也已经上马,见到霍风华的马已经冲了出去,两人扯动缰绳催马追了上来。
马场很安全,霍风华难得跟沈灵韵有二人世界,一点都不想跟齐文赋几人一起,赶紧用脚后跟轻轻踢了踢阿黑的肚子。
得了指令,阿黑跑得更快。
一会的功夫就把齐文赋几人甩得不见人影。
山谷不仅有大面积的草地,偶尔还会有一片小树林,要想摆脱人,很容易的。
跑了十几分钟,霍风华才让阿黑降下速度。
全力奔跑十几分钟,阿黑也跑得很尽兴,霍风华一控制缰绳,它的速度也就降了下来,慢慢就成了大踏步走动。
沈灵韵感受了一把马背上的颠簸与急速,这会全身的血液都被激动起来,心情也特别好。
“难受不?”霍风华问。
第一次骑马,很多人都会腰酸背痛,因为没有经验的人不会根据马奔跑的节奏调节自己身体的摆动幅度。
“还行吧。”
沈灵韵前世有骑马经验,这会感觉还行。
“那你放手。”霍风华轻拍沈灵韵紧紧抱在自己腰上的手,他打算换个位置。
沈灵韵听话的放手,刚放手,一阵天旋地转,她就调转了方向,不再是坐在霍风华的身后,而是面对面跨坐在霍风华的面前。
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
霍风华什么解释都没有,只是一手护住沈灵韵的细腰,一手托住沈灵韵的脖颈,然后深深吻了下去。
第114章
阿黑缓慢地行走着, 沈灵韵与霍风华的身体也随着马匹走动缓缓摆动,好一会,这个令人沉醉又着迷的吻才结束。
结束亲吻的两人紧紧靠在一起, 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与略微急促的呼吸。
当马走到湖泊边低头吃草时,两人的状态才打破。
“下去走走?”
霍风华征求沈灵韵的意见。
“好。”
沈灵韵看着眼前的美景, 对于下马走走一点不抵触。
“这片马场拥有最优质的草与水源, 最开始拿这片地的时候很不容易,比别人报价高了三倍才拿下来。”霍风华扶沈灵韵下马后, 一边牵着沈灵韵的手往湖泊边走, 一边说起马场的事。
“他们应该还是没想到这么马场能产出这么好的马, 现在肯定很后悔。”沈灵韵笑了起来。
霍风华这块土地购买得早,那时候拿地是永久权,也就是说自从这块土地因为纯血马出名后, 很多人都在觊觎这块土地。
说不定劳森对他们的为难也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
“这里我经营了十年,十年来,随着产出马的质量越来越好, 不少人眼红不已, 很多人捧着钱想入股。”霍风华拍了拍贴过来的阿黑,给对方解了缰绳让其去一旁吃草,他才再次牵着沈灵韵往前走。
眼前有片小树林,里面有栋小木屋,他以前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屋里各种东西都有,住两天都没有问题。
马靴踩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沈灵韵能感觉到草地的顺滑, 这让她想到了滑草。
“珍妮公主跟我约好过几天一起去狩猎。”
沈灵韵走着走着, 感觉到了骑马的后遗症,调皮地跳到霍风华的背上, 虽然她已经能看到树林里的小木屋,还是懒得自己走。
霍风华原本就宠沈灵韵,沈灵韵愿意让他背,他乐意至极。
把人背在背上,大踏步进入林中。
小树林里的树木并不繁盛,也不密集,可以看出应该经常修剪,一点都没有影响视线,一眼看去,能看清楚树林里的情况。
站在树林里,视线也能不受影响地看清楚外界。
“原木修建的小屋,是不是里面也没有什么现代化东西?”沈灵韵在霍风华背上看清楚小木屋的样子,很是喜欢。
整个屋子修建得很北欧。
尖顶平层,加上周围自然的环境,很漂亮。
霍风华一边留意木屋的情况一边回答沈灵韵,“不,里面很现代,因为我喜欢睡得舒服,也喜欢简单点,我是来休息的,不是来锻炼我的生存能力。”
沈灵韵大笑起来,一双胳膊搂紧了霍风华的脖子。
小嘴在对方耳垂边亲了亲,“我也喜欢睡得舒服,不喜欢吃苦。”有条件当然要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有条件还让自己吃苦,那是脑子有病。
“知道我要来,木屋应该是整理过了。”
霍风华脚上的马靴踩在地面的落叶上,传来阵阵轻响。
木屋经过打扫,小树林里却是没有的。
六月虽说这个季节的树叶不怎么掉,但偶尔也是会落上几片,没有人清扫,干枯后的树叶踩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声音。
偶尔还能听到枯枝踩断后的咔嚓声。
“我们到了。”
霍风华站在木屋前把沈灵韵放下。
沈灵韵没有闻到腐朽的味道,只有草木清香,对于眼前的小木屋,很喜欢。
打开门,果然如霍风华说的那样,非常现代的装修风格,而且里面的设施还很齐全,除了有宽大的卧室,还配置得有开放式的厨房。
“懒得出去的时候,我会自己煮点东西吃。”
霍风华说话间打开了冰箱,冰箱里塞满了早上才准备的肉类、蔬菜、水果。
“今天晚上不回去了。”沈灵韵从卫生间里出来,她刚刚居然在主卧里看到了宽大的卫生间,而且卫生间里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这里能亲近自然,又有吃的,还能洗漱,难得处于这种环境下的她有了留下来的打算。
“我打电话跟文赋他们说一声。”
霍风华拿起了电话。
自己的地盘,当然是什么都按照自己的喜欢来布置,电话也是不必可少配置品。
齐文赋与罗容良此时还在马场里肆意纵马,肯定是收不到消息的,不过马场那边的管事会在齐文赋他们回去后转告霍风华的话。
“我们去林子里采蘑菇。”
沈灵韵挽起一个小竹篓,兴致勃勃,刚刚她已经看到树林里有不少蘑菇,此时见竹篓也准备得有,有了纵情野趣的想法。
“好。”
霍风华去卧室收拾出一个地垫,又带了一些水果与面包,才出门。
两人今天穿的都是骑装,一身简洁,不管是采蘑菇,还是捡拾枯枝木柴,都很方便。
“这种蘑菇能吃,这种不能。”
蹲在地上,霍风华耐心教沈灵韵怎么辨识蘑菇,这里有山有水,空气偏湿润,林子与草甸子上随处都能见到涨势很好的蘑菇。
就是得分辨好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
霍风华在这里经营了十年,早就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哪种蘑菇能吃,哪种不能吃,他也深谙,教起沈灵韵来,不仅架势十足,信心也十足。
沈灵韵虚心好学,认真听取霍风华的教学。
然后两人在林子里钻了一个多小时,得了一篓新鲜蘑菇,中途两人还坐在地垫上吃了水果,啃了面包,过得像是郊游一样。
当他们满载而归时,还没走到木屋门口,就看到了提着肉来的齐文赋、罗容良,狄蕾。
这三人之前没有追上霍风华后,也就不追了,相互之间赛了半个小时的马,回程途中撞到有当地人狩猎回来,看到新鲜的鹿肉,就买了一大块。
回到庄园,听说霍风华今天晚上不回来,齐文赋就猜到霍风华他们在哪。
想了想,三人提着鹿肉就来了。
刚出了美的尔家族的事,对于霍风华与沈灵韵的安全,三人还是不放心,明知道可能会打扰到霍风华两人的二人世界,他们还是来了。
果然,还没到木屋,他们就见到了霍风华的阿黑。
跟阿黑打招呼,阿黑尾巴一甩,一点没搭理就跑没了影,只留下一点不尴尬的齐文赋与罗容良,还有略微尴尬的狄蕾。
三人接着走,直到木屋前才停下。
就在几人犹豫着要不要敲门时,身后传来的动静,一回头,就看到了提着一篓蘑菇的霍风华与沈灵韵。
“烤鹿肉配最新鲜的蘑菇汤,绝对是人间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