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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第1节

书名: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作者:一寸墨 字数:3513

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作者:一寸墨
文案:
沈灵韵穿成一本年代文里的无脑女配,女配有个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江震三震的大佬老公,据说出身底层的这位大佬发家史有点曲折,有不少红颜知己,私生子无数……
因为这些据说,仗着娘家是大佬发家的第一个贵人,女配变着花样各种作死折腾,最终死于一场‘人为’的意外,沈灵韵穿来时面临的就是关键节点。
大佬与商业对手谈判时被挟持,她是去救,还是逃跑,原剧情里,女配选择逃跑,然后香消玉殒。
“带上所有人,跟我走。”沈灵韵只考虑一秒就做出了决定。
“是!”无数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浩浩荡荡跟在了沈灵韵的身后。
一个小时后,破旧的烂尾大楼里,身上挂着破烂名牌衣服的霍风华审视意外出现的妻子:“你怎么来了?”
沈灵韵:“来收尸。”
霍风华:这臭娘们果然盼着自己早死好继承遗产!
(本文男主是从底层一步一步白手起家发展起来的富豪,背景干净)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轻松 港风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灵韵,霍风华 ┃ 配角:完结文《满级戏精给反派当后妈[五零]》《守寡后,死男人回来了[六零]》 ┃ 其它:完结文《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
一句话简介:被偏宠的才能肆无忌惮
立意:热爱生活,欢乐幸福
第1章
◎吃醋的大佬娇妻(修)◎
八十年代的香江非常繁华,到处高楼林立,在这座人口密度超高的国际大都市里,随处可见人流、车流、店铺、冰室……
这样的繁华程度堪比后世内陆一些有名的大城市。
如果问香江最繁华的区域是哪,那必定是后世最著名的香江岛。
香江岛是香江政治、经济中心,重要地位可想而知,自然而然成了代表香江的中心区,而香江岛上的太平山也因为靠山面海的地理优势成了信奉风水的香江富豪们云集居住地。
早上八点,太平山上一栋占地不小的豪宅里,沈灵韵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不仅变换了生存区域,连时间与空间也都发生了改变。
无缘无故,她成了八十年代一位香江大佬的娇妻。
就香江的优势来说,沈灵韵就算穿书到八十年代也不亏,因为她知道香江的发展趋势,也知道香江各时期面临的危机、机遇,在拥有无数先知信息的前提下,她完全可以凭借自己掌握的超前信息成为超级富豪。
只要一想到自己也能成为后世叱诧风云的五百强富豪之一,沈灵韵的嘴角就忍不住上翘。
野心蠢蠢欲动……
但随着目光触及室内那金碧辉煌的装饰,沈灵韵刚刚才荡漾起的小心思瞬间熄灭。
整个人也蔫巴下来。
熟知香江历史进程的她没这个胆单打独斗,也害怕有命挣钱没命花。
别看八十年代的香江很繁华,是亚洲著名的四小龙之一,但由于香江的特殊性,八十年代的香江繁华是繁华,就是治安非常不好。
很混乱。
虽然政府也在大力反-黑,但九十年代还是出现过悍匪连续绑架顶级富豪的事件,由此可以推断出八十年代的香江比九十年代治安更差。
差到她只要敢离婚另起炉灶,说不定就真像书中描述的那样,‘香消玉损’!
想明白这一点,沈灵韵艰难地动了动干涩的咽喉。
她渴了,也害怕。
这世上没有人不怕死,她也不例外。
感受着时间的流逝,靠坐在大床上的沈灵韵再次细细打量所处的房间。
宽大而豪华的卧室占地起码有五十平,这样大面积的主卧就算是后世也不多见,从装修风格看,属于欧洲那边流行的巴洛克风格。
繁复、奢华。
唯一与巴洛克风格/格格不入的是屋里的家具。
各式家具不仅大红还金灿灿,这种高调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都是香江富豪喜欢与追求的色彩搭配,从风水学上说,聚财。
早就习惯了后世简约现代装修风的沈灵韵只觉得眼前的一切无比辣眼睛。
但她没法吐槽霍风华的眼光,因为这间房的装修与家具都是她这具身体的主人挑选的。
这具身体的主人跟她同名同姓。
都叫沈灵韵。
后世的沈灵韵穿书了,穿书前,她刚看了一本言情小说,小说里的女配明明拿的是光鲜亮丽的王炸,却能无脑到各种作把自己作死。
当初看小说的时候她就吐槽女配光有美貌没有脑子,没想到转眼自己就成了被自己嫌弃的无脑女配,回忆着还没有看完的小说剧情,简单梳洗后的沈灵韵直面镜子里的面容,审视着。
漂亮!
非常漂亮!
这张脸跟她的脸一模一样,不仅面容一样,就连身材也一样。
面对熟悉无比的面容,沈灵韵有刹那的恍惚,她有点分不清自己是穿书了,还是原本就是书里的女配,后世的一切不过是幻想的南柯一梦。
迷蒙的大眼只恍惚几秒就变得清明无比。
沈灵韵很肯定自己在后世的一切,她没有幻想,她就是后世的沈灵韵,只是穿书成了同名同姓,有着同样面容的年代文女配。
分清楚现实,知道改变不了的沈灵韵只在琳琅满目的化妆台上拿起一瓶化妆水简单擦了擦脸,然后就打开衣帽间挑选起衣服。
这个时间点,她渴了,也饿了。
在她的观念里,所有的事都没有生存重要,她打算换下睡衣去楼下餐厅吃早餐。
至于会不会在餐桌上遇到男主霍风华,沈灵韵觉得反正穿都穿来了,已成事实的事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宽大的衣帽间里挂满了此时香江最流行的各种奢侈品牌衣服,女配作为大佬富豪的妻子,绝对不会缺钱花,也不缺各种首饰。
沈灵韵先把沉甸甸压手的玻璃种翡翠手镯从手腕上取下放进首饰盒,再把戴满了两只手,五根手指的各种耀眼戒指一一取下,少了这些东西,身体好似都轻了好几斤。
头疼地摇了摇头,沈灵韵感叹原主的审美。
说实话,原主戴在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好看,都是精品,也价值不菲,但当它们一股脑都出现在身上时,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子暴发户的俗气。
彰显身份与地位并不是身上的贵重物越多就越好,而是气质与气度。
解脱完身上各种束缚,沈灵韵看着光溜溜的芊芊玉手,想了想,打开首饰箱,从各种名贵盒子里找出一枚简洁、秀气的金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迎着窗外的阳光,她这才满意地叹息一声。
世上没有俗气的首饰,只有不会展现首饰的俗人。
淡淡的一抹金色把沈灵韵手上的肌肤衬托得很白,水嫩,好似细腻的上好和田籽料。
选好首饰的沈灵韵从衣柜里挑了一条款式简单的长裙换上,然后稳了稳心境,打开卧室门,开门的她并没有急着下楼,而是侧耳倾听。
很安静,她并没有听到霍风华冷硬的声音从楼下客厅传来,这也就意味着男主不在家,她可以安心当她的女主人。
松了一口气,沈灵韵这才放心下楼。
刚穿书来转换身份的她不用面对陌生人霍风华,是件让人庆幸与愉快的事,毕竟剧情中霍风华这个人可是很神秘的。
从大陆来香江,只花了短短十几年就立足并打下一大片经济江山跻身富豪行列,这样的人绝对不简单。
难怪书中描述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江震三震。
沈灵韵的仪态很好,走路并不会出现特别大的声响,但也不至于一点声响都没有。
还没转过楼梯,正在餐厅布置早餐的英姐就听到了来自楼上的细微脚步,虽然跟平时的脚步声不太一样,但她还是在第一时间就放下手里的牛奶,转身迎接向了楼梯口。
“夫人,早餐都准备好了。”
站在楼梯上,沈灵韵居高临下看清了英姐的长相。
除了跟书中的描述一样,也跟女配的记忆中一样。
英姐四十出头的年纪,丰满的脸颊,高挑、略微富态的身材,长相算不上漂亮,但绝对顺眼,顺眼到眼高于顶的女配都没为难过对方。
由此也可以看出英姐是位高情商的人才。
沈灵韵不露声色地打量英姐,也留意着一楼的情况。
霍风华虽然不在,但家里的人却并没有少多少。
四个菲佣低垂着头站在餐厅角落,她们是伺候女主人用餐与女主人有任何需要时能指挥的人员,至于宽大的屋外庭院,沈灵韵能看到角落里站立的几个保镖。
这些保镖是保护霍家家宅安全的,也保护处于家宅中的女主人。
如果女主人不是女主人,他们是绝对不会再保护。
平静着面容,沈灵韵学着女配的样子,把高傲的目光转移回了餐厅,她不知道剧情里女配的死亡跟这些保镖有没有关系,但还是下意识警醒。
女配可是个短命的人哟!
“夫人,先生六点出的门,出门前没说晚上回不回来吃晚饭。”英姐早就习惯夫人冷傲不回答自己的话,眼角余光见沈灵韵走过自己身边,才把霍风华的行踪告知。
不告知不行,夫人会闹腾。
无数次闹腾的后果就是英姐会主动告知沈灵韵关于霍风华的大体行踪。
话出口,英姐其实已经绷紧了神经。
先生这样的行踪交代对于夫人来说绝对不满意,要是以往,夫人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拨打霍先生办公室的座机去追问霍先生晚上什么时候回家。
英姐已经做好了面对闹腾场景的准备。
但出乎意料,夫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怒气冲冲去客厅拨打电话,而是优雅地坐在了餐桌前,甚至还接过菲佣递来的温热毛巾擦起了手。
这是……准备吃早餐?
英姐有点愣神,但早就是人精的她只愣了一秒就赶紧上前一步亲自伺候起用餐的女主人。
早餐都提前摆放好了,需要她做的不过是把三明治、煎鸡蛋用刀切成更小块,方便夫人用叉子食用,又或者是及时把夫人想吃的餐点稍微往夫人的面前移动那么几厘米。
有个事事挑剔的夫人,她只能更有眼力劲才不被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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