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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莲花一身正义! 黑莲花一身正义! 第39节

书名:黑莲花一身正义! 作者:飞樱 字数:3216

“是。”她说。
“并且,还会把你大哥一起带回去。”
高韶欢:“……”
他看到那个总是信心满满、活泼鲜明的谢琼临,曾经明丽的面容上笼罩了一层灰暗的薄雾。她笑着,但不知为何,那种气氛却让他感到有一点酸涩,心里空空的。
他最后低声说道:“……这样也好。大哥……一定也想追随你的脚步,去天涯海角……”
他听到谢琼临发出轻轻的一声低笑。
“谁知道呢。”她说。
“但无论如何,我说过我要把他带回去关进定仪宗的小黑屋里的……”
她出神似的说着,忽而摇了摇头,嗤地一笑。
“这一回,再也不放走他了。”
高韶欢凝视着她,片刻之后,他苦涩地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有点扭曲的笑容。
“谢女侠威武!”他说。
“……我甘拜下风。”
第41章 【第一个世界五更钟】40
后来, 当谢琇带着他大哥的棺木,果真谢绝了已经成为皇太子的李叙的全部封赏,启程前往定仪宗的时候,还未被正式封爵的高韶欢还担负着许多其它的事务, 完全无暇离开禹都, 陪同她一起回去。
不过, 太子李叙派了一队人马,言明要好好护送谢女侠归乡。
她离开禹都的时候是一个清晨,高韶欢早早就一道出城相送。
……这就是日后的定安侯高韶欢,最后一次看到他的好友,定仪宗首徒, 谢琇,谢琼临——的情景。
那一日,太子李叙本也说要去,但前一天皇帝忽而病势沉重, 半夜急召太子入宫,因此未能前往。
在缭绕着一层薄雾的清晨里, 空气中隐约有种草木与露水的香气。
一辆马车停在城郊的五里亭外。亭子之内, 脸上终于脱去了几分少年纯稚之意的剑南高家下一任家主,以及那位险些成为他大嫂的年轻姑娘, 相对而立, 默然无言。
最后,高韶欢记得还是谢琼临率先向他抬手一拱, 依旧遵循着武林的礼节,就像是从前数次分别时, 她做过的那样。
“阿欢,我这便去了。”她对他说道, 语气平静。
高韶欢有许多话想要对她说,但却又觉得其实已经什么都不必对她说了。
于是他只好对她说:“……一路珍重。”
她虽然身着一身素白的衣裙,眼角也似乎依然带着薄红,但今日却显得精神格外好似的,应了一声,就毫不犹豫地转身拾级而下,向着亭外走去。
然而,当她走出亭子,走了几步之后,又忽然停住了脚步,回头望向依然伫立在亭中,遥望着她背影的他。
不知为何,看着晨雾中那一袭纤瘦伶仃的素白背影,高韶欢却觉得眼中一热,有可疑的水珠险些冲出眼眶。
他不得不咳嗽了一声,问道:“……何事?”
然后,他就看到她弯起眼眉,浅浅一笑。
“……你可又记起了什么摇篮曲,与我唱一唱?”她说。
高韶欢:!
他愣了一下,后知后觉地记起从前有一天晚上,她不知为何兴致忽来,问他小时候都曾听什么摇篮曲入眠。
那天他们有些小争执,因此他觉得这可能是唯一安全的话题,不会平白惹她生气,于是就绞尽脑汁回忆,唱个不停。
后来她好像终于听够了,就对他说:唱得好,下次有机会再唱吧。
……那么,今天就是那个好机会吗?
高韶欢望着在晨光中静静停伫在道边的那辆马车。
大哥过世后,当时他们仓促面对韫王叛乱的大事,无暇归乡,只得先把大哥的棺木暂厝在禹都的寺庙内。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叛乱花了近一年才最终平定。
太子李叙出面,亲自又赐下了一具上好的楠木棺重新装殓,如今正放在那辆车中。
昔年俊朗沉稳、意气风发的大哥,已化作棺中枯骨。
这个时候,还应该唱什么摇篮曲呢?
高韶欢的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
他低头想了想,居然还真的教他找出一首来。
“青山转,转山青。耽误尽,少年人。
明月夜,夜月明。照不见,夜归人。”
他缓慢地哼唱起来。
“易水流,汴水流,百年易过又休休。
君与吾家都好住,思前想后总成留。”
天空中似有鸽子掠过,带起一阵嗡嗡的鸽哨声,回荡在今日已渐渐云开雾散的晴空里。
高韶欢看到谢琼临朝着他用力地挥了挥手。
他听到她双手圈在唇边,大声朝他喊道:
“谢谢——我会唱给他听的——”
高韶欢:……?!
什么?唱给谁听?他大哥?!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谢琼临,看着她若无其事地喊完之后,居然还又冲着他再度用力地挥了挥手,尔后就一转身,在鸽哨声里,头也不回地走到马车边,从旁边的一名侍卫手中接过自己坐骑的马缰,轻盈地跃上马背。
她一策缰,控制着自己的坐骑在行进时始终伴随在那辆马车之傍。
高韶欢忽然明白了过来。
……她是觉得他的大哥小时候没有听过什么好的摇篮曲,所以从他这里学去之后,还要唱给他大哥听——是这样吧?
他独自一人伫立在那里,清冷的晨风吹动他的袍襟;他目送着那一行人上了大路;那一道素白的背影,在他的视野中,渐渐地消失在远去的烟尘里。
高韶欢又在亭中伫立了许久,方慢慢地出了亭子,上马往禹都城中去了。
入了城之后,正是热闹的早市时分,街头熙熙攘攘。他索性下了马,牵着马一路往那座当初他与谢琼临入京后居住的小宅子漫步而去。
路经几家并排的早点摊子时,他忽然想起,仿佛那个突生惊变的万寿节清晨,他和谢琼临也曾经在这样的小摊上吃早餐。
笼屉的蒸汽腾腾,模糊了初晨熹微的日光。风里飘来各种不同的食物香气。路上有步履匆匆的行人,有沿着街边精力充沛地游玩、发出大笑声的孩童。隔壁的摊子上不知道在煮什么好吃的,哗啦一勺子下锅,立刻就爆出一阵勾得人食指大动的酱香味道。
那是人间的烟火气。是世间平安才会令人有心欣赏的繁华热闹。
而在那一刻,当他坐在那里,看着谢琼临敛下眼眉,小口小口喝豆浆的时候,他的哥哥或许正被齐钟岫那个恶棍追赶到了绝路,气喘吁吁,浑身染血,却依然不改他作为曾经的高家少主,身上会带有的不屈与傲骨。
后来,当谢琼临将他哥哥的遗物——那半块真正的虎符——交给他,请他代为转交给永王李叙的时候,他一接过那块虎符,就赫然看到虎符上阴刻的一道道纹路里,都浸满了干涸的暗色血迹。
他的喉咙紧缩,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忽然记起,后来有一天,谢琼临终于告诉了他,为什么那天晚上她会突然问他小时候都听什么样的摇篮曲。
因为她说,他的大哥听的都不是这些。
他的大哥听到的,都是《常棣》。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
他的大哥就听着那样艰涩难懂、令人听了之后一点儿也没有睡意的歌谣,夜复一夜地,勉强自己入睡。
但是啊,他一直一直,都想当一个好弟弟的。他不想抢走大哥拥有的一切,他原本只想在大哥的羽翼之下,一辈子无忧无虑地生活的。
然而,他不是个好弟弟。他总是醒悟得太慢。当大哥陷入急难的时候,虽然他这个弟弟的确是惦记着他,去救他了,但是他也去得太晚,去得太迟了。
他没有赶上。他甚至不如哥哥的那位“良朋”。
那首歌谣还说,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确实如此。他很愧疚。
他忽然听见有嫩嫩的童声,高低不齐地在唱歌。
他骤然停步,回首望去。
是几名小童,趁着家中父母都忙于早点摊子的生意之时,聚集在一起,拍着手,绕着圈,跷起脚来,一边跳着,一边唱歌。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
哭哭啼啼要媳妇儿。
要媳妇儿干嘛?
点灯,说话儿;
吹灯,作伴儿;
早上起来梳小辫儿!”
高韶欢在原地停了片刻,咽下喉间的哽咽,哑然失笑。
他忽然记起自己还在崇山派习艺时,曾经常常写信给大哥。
大哥也回得并不是多么勤快,但不知为何,他却总是一点子琐碎的事情就要写封信给大哥,也不知道是想要回信,还是单纯地只想要烦一下自己那位终日端正从容,沉稳得简直像是个长辈、而不像是同辈人的大哥。
他记得,他在与谢琼临熟识起来之后,在一封信里,曾经这样写道:
“大哥,我近日结识了一位有趣的姐姐,不知为何,她就是有那种能让人觉得和她呆在一起会很开心的本事……”
啊对了,那个有趣的姐姐,就是谢琼临啊。
他这么想着,牵着自己的马,慢慢地踏过那片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街道,向前走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之中,竭力追忆着那封信里的全部细节,不知不觉地喃喃出了声:
“你说,下次我邀她去剑南高家玩,好不好啊?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后来,大哥给他回信了吗?
……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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